您好,欢迎访问龙港老年大学网站
设为首页
|
收藏网址
网站首页
教务信息
学校概况
学期课程安排
教务制度
规章制度
师资力量
校务班子
龙港党校
教师招聘
招生信息
学校动态
学校新闻
通知公告
学校动态
领导关怀
专业介绍
联系我们
资源下载
教案资源
文案资源
图片资源
视频资源
文献资源
其他资源
内部资源
站内搜索:
教务信息
- 学校概况
- 学期课程安排
- 教务制度
- 规章制度
- 师资力量
- 校务班子
- 龙港党校
- 教师招聘
- 招生信息
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
教务信息
>
规章制度
财产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7/5/12
1、加强财产管理(含教学设备),保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需要。
2、建立财产登记帐册,每年进行一次清查核实,做到证帐、帐物一一相符。
3、财产购置与报损,应由校长或校委会议讨论决定,经同意后按管理程序实施。
4、严格执行财产购置的经手、验收、保管、立帐制度。学校财产一般不借用。
5、财产管理由总务处专人负责,并做到责任到人。
市级政府网站
县级政府网站
新闻媒体
其他机构
网站首页
教务信息
|
学校动态
|
专业介绍
|
联系我们
|
资源下载
|
版权所有:龙港老年大学   地址:龙港镇新渡街老年大学   联系电话:13587538205
备案编号:
浙ICP备2022013250号
    技术支持:
智动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