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龙港老年大学网站
站内搜索:
教务信息
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教务信息 > 规章制度
学员参加民主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7/5/12
(一)学员是学校的主体,均有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和义务。
(二)学员参加民主管理的内容:
1、参与制定班级的教学计划和活动安排。
2、根据教学计划,积极参与学校和教师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。
3、协助学校和教师搞好考勤、考绩工作。
4、积极向学校反映教师教学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5、参加课外辅导,互教互学活动。
6、参加班级展览、墙报和校内各种宣传文娱活动。
7、参加班级举行的社会服务活动。
(三)学员参加民主管理的方式
1、每学期结束前,学员认真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2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员代表座谈会,踊跃发表意见。
3、民主产生班委会,学员通过向班委会建议行使民主管理权力。
4、反映学员反映的意见,要及时填写在教学工作日志上。
5、学员有权通过书面或面谈形式,向校长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。




版权所有:龙港老年大学   地址:龙港镇新渡街老年大学   联系电话:13587538205
备案编号:浙ICP备2022013250号     技术支持:智动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