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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师生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的规定
发布时间:2017/5/12
(一)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,又是教学评估的主体。教师参加评教评学进行质量分析既是教学总结、质量检查,又是一种学期综合评定。同时也是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、自我规范,有利于激励工作、改进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。
学员是教学的主体,对教学情况熟悉、感受深刻,参加评教评学是民主办学的主要途径,有利于沟通师生联系、沟通与学校的联系,有利于调动学习积极性。评教评学有利于学校全面了解情况、改进教学管理,是教学评估的基础工作。
(二)主讲教师每学年末认真总结教学情况,紧扣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进行分析,并以多种方式搜集学员反映,进行质量分析和讲评。
(三)学员评教主要在期末的学员座谈会上进行,也可由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交谈的方式进行;学员代表参加的评教评学,可在教学过程中,随机组织,要求参与的学员认真讨论,作为学校和教师分析教学质量、改进教学的依据。
(四)评教评学一般每学年结合教学质量分析活动进行。必要时,也可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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